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29 所属分类: 普法宣传 阅读量:17
所谓代位继承,指的是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一般也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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