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4-07 所属分类: 婚姻家庭 阅读量:15
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未对男女同居后可能产生的索赔问题做出明确规定。非婚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生活方式,法律不会过度干预。因此,在决定结束同居关系时,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然而,当事人应当意识到,这种生活方式可能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从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角度来看,同居关系中的双方与已婚夫妇存在显著差异,这使得同居的一方在寻求法律保护时可能面临诸多困难。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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