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28 所属分类: 婚姻家庭 阅读量:14
夫妻共同创立的企业,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各自使用个人财产进行投资;二是他们共同使用共有财产进行投资。不论采用哪种方式,若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继续经营,并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分割,都应遵循企业清算的相关规定。首先,需要完成企业的债务清偿和必要费用的支付。随后,剩余的资产应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或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若无特别约定,则进行平均分配。完成资产分割后,还需办理企业的注销手续。若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支付所有债务和费用,那么根据企业的责任形式,处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否则夫妻双方均不再承担额外责任,也无需再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分割。然而,若企业为无限责任公司,那么夫妻双方应共同使用其共有财产来支付剩余的债务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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