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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探望权的有关规定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06 所属分类: 婚姻家庭 阅读量:22

律师解答:

1、中止探望的决定主体: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是否中止探望。

2、中止探望的申请主体: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3、应当中止探望的情形: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例如有赌博、吸毒恶习;拒付子女抚养教育费;对子女有性侵犯或暴力行为等等。

4、探望的恢复:当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消失后,法院可根据申请,恢复探望权人对探望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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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标签: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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