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05 所属分类: 公司事务 阅读量:14
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份;
(二)其他股东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三)他人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四)公司减资;
(五)公司分立;
(六)其他能够解决分歧,恢复公司正常经营,避免公司解散的方式。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