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24 所属分类: 婚姻家庭 阅读量:25
律师解答:
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可以有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在国内结婚定居在国外,若定居国不受理,则可以向婚姻第接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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