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婚姻家庭

民法典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规定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31 所属分类: 婚姻家庭 阅读量:17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免责声明:本文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相关裁判文书整合,仅代表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不作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文章中若涉及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请以最新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法律名词标签: 婚姻家庭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502981693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