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1-25 所属分类: 婚姻家庭 阅读量:30
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一般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处理;
满8周岁的,尊重小孩的意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上一篇: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下一篇:婚前购买的车辆,离婚时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