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30 所属分类: 婚姻家庭 阅读量:16
在夫妻离婚后,他们所要分配的是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子女并不具备参与这一过程的法律权利。根据国家的法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主体仅限于夫妻双方,这意味着这些财产在严格意义上是属于夫妻之间的,与子女无关。然而,当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达成协议,将部分财产转让给子女,这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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