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12 所属分类: 公司事务 阅读量:16
律师解答: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上一篇:认缴股东在认缴期限内出资未到位时,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下一篇: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形式出资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及企业破产行使代位权行为的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如何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规定
合伙人突然死亡该怎么处理?
回到首页
联系电话
添加微信
律师简介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502981693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