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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股权发生争议,如何证明?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02 所属分类: 公司事务 阅读量:16

律师解答: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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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标签: 公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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