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3-26 所属分类: 婚姻家庭 阅读量:17
妻子隐瞒重大疾病,丈夫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根据《民法典》1053条规定若一方在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向另一方透露,那么未被告知的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律的这一规定确保结婚决策权由当事人自主掌握。这项规定着重强调了婚前如实告知的责任,即患病一方必须完全、真实地披露其健康状况,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假陈述。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未患病方的知情权,防止因信息不透明导致的欺诈性婚姻,以及因疾病给另一方带来过大的抚养压力。此外,婚前重大疾病的告知也体现了夫妻间应有的忠诚、尊重与关爱,是维系婚姻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加入丈夫因为妻子隐瞒重大疾病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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