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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得了艾滋病,还有结婚的权利吗?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28 所属分类: 婚姻家庭 阅读量:25

律师回答:可以结婚,但是鉴于结婚后家庭的和谐,患有艾滋病的男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应当慎重考虑,应该在结婚前告知女方自身疾病,否则女方有撤销婚姻的权利,无效和撤销的婚姻自始就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女方有权请求法院对男方隐瞒艾滋病的事情进行损害赔偿。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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