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婚姻家庭

女方怀孕流产,彩礼是否还需要全额返还?

作者:张雯婷律师发布日期:2024-02-22 所属分类: 婚姻家庭 阅读量:18

律师解答:

       同居生活和怀孕流产不是拒绝返还彩礼的法定事由,但是实践中,对于已经同居生活并且出现怀孕流产的情形,因双方对怀孕流产都有责任,都存在过错,应各自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法院会综合考虑同居和怀孕流产因素,酌定彩礼返还比例。


免责声明:本文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相关裁判文书整合,仅代表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不作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文章中若涉及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请以最新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者有法律咨询的公众均可致电:185 0298 1693

法律名词标签: 婚姻家庭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502981693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